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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15:22:05 來源: 南昌縣人民政府
為全面實施鄉(xiāng)村振興和人才強縣戰(zhàn)略,根據《南昌縣選聘農村社會工作人才的實施辦法(試行)》(南辦字〔2018〕48號),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一批愿做事、想干事、能干事、有志于農村工作的具有較高素質的大學生到村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共招聘147名農村社會工作人才。
二、招聘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吃苦耐勞、身體健康,熱愛并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科及以下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專、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含符合條件的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
(三)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本縣戶籍,或本人原戶籍在本縣的高校畢業(yè)生。
(四)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社會組織管理協(xié)調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基礎和口頭表達能力,會電腦辦公基本操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過公職的;
2.因涉黃、涉賭、涉毒或聚眾斗毆、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處罰的;
3.被認定為涉黑涉惡、“村霸”等人員的;
4.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5.受黨紀處分或被誡勉談話,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7.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8.違反計劃生育未接受處罰的;
9.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10.其他不宜擔任農村社會工作人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初審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4日至26日(9:00-12:00,13:30-17:00)。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供報考者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各1份。本人戶籍在南昌縣的提供戶口本;本人戶籍不在南昌縣、配偶具有本縣戶籍的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戶口本;本人戶籍不在南昌縣、父母具有本縣戶籍的提供父母戶口本;本人原戶籍在南昌縣的,提供父母戶口本或當?shù)嘏沙鏊鼍叩膽艏C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并填寫好《南昌縣招聘農村社會工作人才考試報名表》2份(見附件)。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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