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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15:57:21 來源: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員工資待遇按照白云區(qū)政府雇員薪酬福利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執(zhí)行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按正式工資的80%發(fā)放。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在穗康小程序中注冊“穗康碼”,并在健康上報欄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tài)等情況,并如實填寫《考生個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4,以下簡稱《考試承諾書》)。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應了解廣州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及時返穗,并按屬地要求和規(guī)定進行管理,以免耽誤考試。從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中高風險地區(qū)名單可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查詢)來穗的考生參加考試,按照廣州市相關防疫要求執(zhí)行。
(三)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前14天內有《考試承諾書》所列6種情況其中一種的考生,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穗康碼”及《考試承諾書》參加考試;其他考生必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穗康碼”及《考試承諾書》參加考試。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四)正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穗康碼”為紅碼,體溫≥37.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五)考生應自備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虛假個人信息、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或涂改證件以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參加過考試但未被錄用的應聘人員納入政府雇員備選庫,用人單位可按要求在備選庫中啟動補錄程序。
(三)政策咨詢電話:020-86388001轉8061/8604/8022,技術支持QQ客服:2355878076(僅限此項目)。(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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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州市白云區(qū)各鎮(zhèn)街、直屬機關單位2021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qyjqtzp/qtzp/content/post_7199405.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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