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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15:52:50 來源: 普安縣人民政府
八、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普安縣司法局進行考察?疾觳环弦(guī)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照考生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普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聘用。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與普安縣司法局簽定勞動就業(yè)合同。勞動就業(yè)合同一年一簽,聘用期滿的上月,由司法局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續(xù)簽勞動就業(yè)合同。聘用期滿,本人自愿申請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差旅費和體檢費由考生自已承擔,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
(三)疫情防控要求。凡參加現(xiàn)場報名的考生,須嚴格遵守貴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F(xiàn)場報名對象自備醫(yī)用外科口罩,并配合進行體溫檢測,掃描“貴州健康碼”“行程碼”,保持間隔為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普安縣司法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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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普安縣司法局面向社會聘用新市民社區(qū)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分配表.docx
2:普安縣司法局聘用新市民社區(qū)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docx
普安縣司法局
2020年10月15日
原標題:普安縣司法局2020年面向社會聘用新市民社區(qū)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uan.gov.cn/xxgk/jcgk/rsxx/rykl/202010/t20201015_64097457.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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