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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09:13:27 來源: 黔西南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網(wǎng)
體檢結果由體檢醫(yī)生簽字和體檢醫(yī)院蓋章簽字確認;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由領導小組統(tǒng)一進行公示,首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自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要求,復檢由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并以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結果,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州總工會)負責,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考生學歷、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州社工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因考察未通過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當年應屆畢業(yè)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報名時虛構或隱瞞個人工作單位、學歷資格、政治面貌等相關身份信息獲取報名資格的人員。
6.截止到考察時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7.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聘、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九、公示、聘用和簽訂勞動合同
(一)公示和聘用
經(jīng)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工會社會工作者擬聘用人員,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擬聘用人員經(jīng)公示后被取消資格的或自愿放棄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崗位確定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由黔西南州總工會行文予以聘用。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州總工會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簽訂勞動合同
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續(xù)簽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責任編輯: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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