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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10:26:51 來源: 獨山縣人民政府
十、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人員身份
聘用人員為易地搬遷新型社區(qū)工作者,確定聘用后與社區(qū)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在合同期內組織參加社區(qū)干部選舉,當選的,納入社區(qū)干部管理,享受相應工資待遇;不當選的,合同期滿后勞動關系自然解除。
易地扶貧搬遷新型社區(qū)工作者考核管理按照《獨山縣村(社區(qū))干部職業(yè)化管理辦法》(獨黨辦發(fā)〔2016〕1號)文件執(zhí)行;
待遇按照獨山縣村(社區(qū))干部報酬標準(獨黨辦發(fā)〔2018〕28號)文件發(fā)放: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績效考核報酬+職齡津貼構成,月平均工資不低于3000元。社會保險參照村常務干部的規(guī)定辦理 。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二、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2.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獨山縣人民政府網》(網址: )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本《招聘公告》解釋權屬獨山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易地扶貧搬遷新型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獨山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易地扶貧搬遷新型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原標題:獨山縣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易地扶貧搬遷新型社區(qū)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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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獨山縣委組織部
2018年8月28日
文章來源:
(責任編輯:jz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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