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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4 17:46:58 來源: 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先后;如筆試成績再相同,由第三方人才中介機構加試公文寫作,按加試成績確定名次先后。
考試總成績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在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門戶網站公布。
六、體檢
(一)體檢人選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按報考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遞補只限一次。
(二)體檢標準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規(guī)定進行體檢。
(三)體檢組織
洋浦人事勞動保障局以全權委托第三方三甲醫(yī)院(公務員定點醫(yī)院)方式對體檢人選進行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定點醫(yī)院提交復檢申請,定點醫(yī)院將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僅檢驗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項目,該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公示和聘用
洋浦人事勞動保障局根據考試總成績、資格復審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聘用單位、職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實名舉報。
(責任編輯:楊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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