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考試動態(tài) > 公告|大綱 >
2021-05-14 15:50:22 來源: 中公社區(qū)工作者考試網
(四)聘用與待遇
1. 聘用。公示結束后,由各街道與聘用對象簽訂試用期聘用協(xié)議,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由街道對聘用對象進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續(xù)簽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協(xié)議。
2. 崗前培訓。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統(tǒng)一組織對聘用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社會工作實務、基本法律知識、微機操作、民生工程和信訪工作政策、群眾工作方法等。培訓結束進行測試,測試結果作為試用期考核的重要內容。
3. 待遇。社區(qū)工作者待遇執(zhí)行社區(qū)“兩委”副職待遇,由縣財政承擔。社區(qū)工作者任職期間,社區(qū)“兩委”班子出現空缺時,優(yōu)先從社區(qū)工作者中補充。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8-6512878,6535918。
特此公告。
(責任編輯:hui)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試題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yè)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