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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11:52:45 來源: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
5.資格審查
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通知進入考試。如發(fā)現(xiàn)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按照面試和筆試的程序進行,考試時考生需帶上身份證原件以供查驗。
1.考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2.考試內容:首先進行面試考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職業(yè)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通過面試的人員然后再進行筆試考試。
3.考試實行考場封閉,參加考試人員要按要求依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視為缺席考試作棄權處理,不再安排補考。
4.考試成績。面試和筆試總成績分別為100分,任何一項未達75分者,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也不得作為遞補對象。
(三)資格復審和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確定體檢資格。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印發(fā)的規(guī)定執(zhí)行,自行到市級以上醫(yī)院體檢,體檢費個人自理。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將根據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者,街道將為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四)公示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招錄人員初
步名單,報街道辦事處會議批準。批準后將擬錄人員在荔灣區(qū)信息網及街道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無意見后,街道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如出現(xiàn)本人放棄或其他不能錄用的情況,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繼續(xù)聘用;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州市荔灣區(qū)沙面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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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沙面街道公開招聘環(huán)保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70183.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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