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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14:53:23 來源: 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
為適應新時代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的需求,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guī)范、素質優(yōu)良的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推動社區(qū)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各項部署落地落實,根據《宜賓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選任和招聘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成績公布、體檢、考察、遞補、公示等有關事項將在“中國三江人才網” (http://www.ybrc128.com/)、“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ksbm.yibin.gov.cn/)網站及時公告。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社區(qū)專職工作者8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治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
3.政治素質好,能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4.品行端正、處事公道、身體健康,熱愛社區(qū)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從事社會工作、社區(qū)建設、基層治理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5.符合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招聘報名的第一日(“18至35周歲”指1985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間出生的人員,“18至40周歲”指1980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間出生的人員)。
關于招聘范圍中“高縣戶籍”的說明:
截至報名的第一日,報考者戶籍在高縣轄區(qū)范圍內,報名時必須提供戶口簿,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三)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服務期未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包括:“一村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在各級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10.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11.高縣在崗的社區(qū)專職工作者;
12.有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聘用為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的人員。
三、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的職數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未達到比例的,按照招考比例調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相關網站上公告。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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