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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14:38:37 來源: 鄰水縣人民政府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用工作全過程。報考者本人對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選用工作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選用)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報名費用
本次選用,免收報名費。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
(一)筆試
筆試組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統(tǒng)籌組織,縣紀委監(jiān)委、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川渝合作高灘園區(qū)管委會、鼎屏鎮(zhèn)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單位)協(xié)同配合。
縣委政法委將采用電話的方式,告知通過資格復查的應聘者,并將電子準考證通過郵件的方式發(fā)給應聘者。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nèi)容主要以網(wǎng)格應知應會、社區(qū)服務管理、計算機基礎和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知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1.面試人員:根據(jù)考生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選用名額與面試人數(shù)1:1.5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中有缺考或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以縣委政法委電話通知為準。
3.面試測評: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處理問題的思路等。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五、公示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擬選用人員,并在鄰水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diào)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選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雖有反映,但經(jīng)調(diào)查不影響選用的,與鼎屏鎮(zhèn)、高灘鎮(zhèn)簽訂服務合同。
七、其他事項
本次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三個月,試用不合格的,解除服務合同。
八、未盡事宜,由縣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26—3367168,15196530555
監(jiān)督電話:0826—3253856,135082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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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鄰水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1年1月25日
原標題:中共鄰水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在鼎屏鎮(zhèn)和川渝合作高灘園區(qū)選用專職網(wǎng)格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cls.gov.cn/lsxrmzf/rszkxx/2021-01/25/content_fffc86b32a1d4b24a2c822089b237ec6.s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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