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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14:38:21 來源: 花溪區(qū)人民政府
(三)筆試
筆試成績60分,計入個人總成績。
1.筆試時間:12月11日上午9:30——11:0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的信息為準,12月10日到花溪區(qū)總工會辦公室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3.筆試內容:與工會工作相關的寫作水平,公文處理等方面知識考試;
4.筆試成績應用: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選取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成績40分,計入個人總成績。
1.面試時間:12月15日上午9:30——11:00;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務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則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公示
花溪區(qū)總工會社會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由區(qū)總工會集體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七天以上。
(七)聘用
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關系的,在簽訂聘用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關系。(臨聘人員簽勞動合同,事業(yè)人員簽聘用合同)。
五、管理方式及聘用(勞動)合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1.管理方式:全日制工作制,享受國家法定假期;
2.聘用(勞動)合同:
①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內工資待遇執(zhí)行《花溪區(qū)社會工作者試用期工資待遇》;
②試用期間不遵守紀律、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按時完成規(guī)定工作任務或不符合職位需求的,不簽訂勞動合同。
六、工資待遇
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按照《花溪區(qū)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相關待遇標準予以計發(fā)。
七、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屬花溪區(qū)總工會社會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本次招聘咨詢地點:花溪區(qū)總工會社會工作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電話:0851—83858912,聯(lián)系人:王志林)。
3.本次招聘程序由花溪區(qū)第五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
4.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此次招聘結束后,原則上不再進行招聘。
特此公告
花溪區(qū)總工會社會工作者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1月24日
原標題:花溪區(qū)基層工會社會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uaxi.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25_65370447.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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