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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6 15:54:43 來源: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qū)政務網(wǎng)
十、防疫要求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考點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wèi)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衛(wèi)生防疫工作的,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棄考。考生須在粵省事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忌杼崆鞍才抛銐虻臅r間達到考點?忌谶M入考點大門時,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考生需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離醫(yī)學觀察,需提供考前14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1、考生所持的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內核酸檢測陽性;3、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陽性;4、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十一、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本公告由茂名濱海新區(qū)工會負責解釋。
5.咨詢電話:茂名濱海新區(qū)工會:陳小姐5331337
茂名濱海新區(qū)人力資源局:郭先生533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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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茂名濱海新區(qū)工會擬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崗位表.xlsx
茂名濱海新區(qū)工會工作委員會
2020年11月6日
原標題:?茂名濱海新區(qū)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824000.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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