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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15:22:51 來源: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
3、報名人員須提供的資料和證件:
(1)《海龍街公開招聘編外合同人員報名表》(需張貼小一寸近期彩照,具體表格見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學位證和無犯罪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其中身份證正反面須復印在同一A4紙上;戶口簿的家庭頁與個人頁復印在同一A4紙上。
(二)資格審查
經(jīng)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參加考試。符合條件的人員將由街道組織辦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試,考生在接收相關(guān)短信后及時回復是否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面試和機試二部分,考試總成績?yōu)?00分,面試成績占60%、機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荚嚂r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
(四)體檢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基礎(chǔ)上,根據(jù)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在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五)公示與錄用
經(jīng)擬聘用人選名單通過廣州市荔灣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guān)錄用手續(xù)。錄用人員試用期由街道組織辦公室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給予錄用并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工資待遇
按照上級文件規(guī)定,本次招聘的環(huán)保工作人員,工資實行定額包干制,包干經(jīng)費含五險一金單位繳費部分,7萬元/人/年。
五、注意事項
1.考試時需參加面試和計算機考試;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guān)的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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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海龍街道辦事處
2020年3月3日
文章來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5685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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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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