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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9 18:22:16 來源: 壺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
3.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確認登記并擇期通知考試事宜。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4.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2的情況下,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筆試科目為一門,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基本法律知識、寫作。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1:2的,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考察、聘用
面試結束后,通過筆試環(huán)節(jié)的,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0.4+面試成績*0.6,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另行通知。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與壺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結束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四、本公告由壺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壺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聯系電話:)
舉報受理單位: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壺鎮(zhèn)鎮(zhèn)紀委
舉報投訴電話:
壺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責任編輯: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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