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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14:52:11 來源: 天元區(qū)人民政府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派用人選,對擬聘用的人員在株洲紅海官網、“株洲紅海”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取消擬聘資格或公示后自愿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聘用
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通過人選履行聘用手續(xù)。
(一)所聘用人員直接與天元區(qū)民政局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項目中標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二)聘用人員實行月薪制,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2400元/月,試用期滿后,人均薪酬約6萬/年(含社保),以與天元區(qū)民政局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項目中標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八、相關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其相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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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18年株洲市天元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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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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