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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1 18:17:24 來源: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先后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服務單位,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確定聘用關系。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職。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管理及待遇
陽信縣陽誠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共同管理。
聘用人員總體工作報酬標準比照事業(yè)單位同類人員工資水平確定。對聘用人員實行嚴格的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輪崗交流制度。聘用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四部分組成(其中績效工資占實發(fā)工資的30%;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需自己承擔),試用期內只發(fā)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工資實行差異化管理,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高于縣直崗位。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八、其它事項
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應確保電話通暢,并及時了解陽信縣陽誠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在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自身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侮辱、謾罵工作人員等違紀違規(guī)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本簡章由陽信縣陽誠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商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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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原標題:陽信縣2018年公開招聘基層黨建協理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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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陽信縣陽誠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
2018年9月11日
(責任編輯: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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