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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0:35:03 來源: 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
考察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有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全面復審。
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六、公示聘用
經考察體檢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簽訂,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yè)單位。
七、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通過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期間,應及時關注上述網站發(fā)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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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18年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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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營港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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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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