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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18:05:30 來源: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直接進入面試的,根據(jù)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指定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統(tǒng)一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縉云縣五云街道辦事處與聘用人員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
縉云紀委(派駐第六紀檢組) 監(jiān)督電話: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
本公告由縉云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縉云縣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責任編輯:楊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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