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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5 15:29:10 來源: 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網(wǎng)
(六)面試和總成績
1.面試工作由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負責。面試時間、地點相關事宜在報名網(wǎng)站公布;
2.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30%+體能測試×3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wǎng)站上公布;
3.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采取筆試方式加試。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負責?疾靸(nèi)容參照招錄人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對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八)體檢
1.體檢在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具體由烏蘭察布市民政局人民武裝裝備管理站負責,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要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聘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規(guī)定進行;
3.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公斤;
4.無傳染性疾病,心臟、肝、膽、脾、胰、腎無異常,無脂肪肝,無皮膚病;
5.擬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jié)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6.對于因體檢不合格、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不參加體檢等情況致使招聘人數(shù)空缺的崗位,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楊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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