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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4 15:35:57 來源: 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政府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知識、公文寫作、公共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等能力,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綜合成績。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為3:1。
2.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綜合成績。主要測試應聘者在溝通協(xié)調(diào)、舉止儀表、個性特征、口頭表達能力、專業(yè)知識等方面對招聘職位的適應程度。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與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為1:1。
(五)體檢
街道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1:1比例確定應聘人員,應聘者按要求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并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試用期1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項
本公告由荔灣區(qū)沖口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沖口街公開招聘專職安全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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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口街道辦事處
2017年8月14日
(責任編輯:楊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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