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考試動態(tài) > 公告|大綱 >
2022-07-07 16:12:15 來源: 犍為縣人民政府網
九、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招募崗位及招募人數,確定考察人員名單。
各縣(市、區(qū))民政局對進入考察名單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為考生的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和現實表現。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資格,對空出的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直到取足名額。
十、公示
擬招募人員名單在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網站(民政局網頁)公布。公示內容包括招募單位名稱、擬招募崗位,擬招募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募的,辦理招募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募,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崗位如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十一、培訓上崗
確定招募的社工崗人員按要求參加崗前培訓,提高項目人員崗位適應能力。培訓工作結束后,縣級社工崗可由縣(市、區(qū))民政局與招募人員簽訂志愿服務協(xié)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工崗可采取縣(市、區(qū))民政局、鄉(xiāng)鎮(zhèn)(街道)、招募人員簽訂“三方協(xié)議”方式,做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具體使用、招募人員專崗專職、縣(市、區(qū))管理協(xié)調。并于2022年9月1日前正式上崗。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組織考核
項目人員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滿考核,期滿考核后,社工崗項目人員由各縣(市、區(qū))民政局按相關要求組織考核并出具考核結果證明。
十三、政策保障
(一)服務期間待遇。
1.待遇保障。項目人員服務期間待遇水平參照各地“三支一扶”人員待遇水平確定。
2.工齡計算。項目人員服務年限計算為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招募單位報到之日起算。到基層單位的,計入基層服務年限。
3.中途退出。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提出終止服務協(xié)議申請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業(yè)支持政策
1.報考事業(yè)單位加分。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含社區(qū))服務滿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yè)單位時,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下同)加4分,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筆試總成績加6分;在其他機構服務滿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報考縣級及以下事業(yè)單位時,筆試總成績加4分,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筆試總成績加6分。按本次招募規(guī)定享受服務基層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募的,不再享受本項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崗位聘用條件,符合考核招聘條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務所在縣(市、區(qū))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服務的人員,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務所在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
3.聘用為事業(yè)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在各地統(tǒng)籌指導下,同等條件優(yōu)先聘用為編外工作人員,依法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
4.助學貸款代償。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5.享受應屆畢業(yè)生相關政策。參加公衛(wèi)特別崗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滿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兩年內參加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自主創(chuàng)業(yè)、落戶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畢業(yè)生相關政策。
十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對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確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五、相關事項
(一)本批次招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
(二)招募過程中如有通知、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com.cn)上公布。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指定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的,后果及責任由本人自負。
(三)應聘人員須在招募期間保持本人手機暢通,避免無法及時取得聯系;個人聯絡方式不真實、有誤、有變更等且未及時告知招募組織方,后果及責任由本人自負。
(四)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募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本人填報信息、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在公開招募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后果及責任由本人自負。
(五)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十六、相關咨詢、監(jiān)督聯系電話
(一)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直接向報考地民政部門咨詢或撥打監(jiān)督電話。
犍為縣民政局
0833-4253012
0833-4253350
(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技術咨詢電話:0833-2431510。
(三)樂山市民政局咨詢電話及監(jiān)督電話
樂山市民政局慈善事業(yè)促進和社會工作科:0833-2406680。
樂山市民政局直屬機關紀委:0833-2133012。
點擊下載>>>
樂山市2022年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位和條件一覽表
原標題:樂山市民政局關于2022年招募新冠疫情社區(qū)排查防控社工崗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qianwei.gov.cn/qwx/gsgg/202207/9b727d55e8524fd9b4ebb1eceeb3be8c.shtml
(責任編輯:小月亮)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試題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yè)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