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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17:16:04 來源: 中公社區(qū)工作者考試網(wǎng) 王濤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故剝奪政治權利也即剝奪了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社區(qū)考試中對剝奪政治權利的考查主要集中于剝奪政治權利的內(nèi)容、情形、期間等方面,接下來我們一起學習下刑法中關于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知識點。
一、剝奪政治權利的內(nèi)容
剝奪政治權利包括剝奪以下四項權利:
1.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2.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二、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情形
1.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3.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4.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guī)定。
三、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限及執(zhí)行
1.剝奪政治權利的時間一般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法律有其他規(guī)定的按照其規(guī)定;
2.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并執(zhí)行;
3.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起算,同時執(zhí)行。管制期滿解除管制,政治權利也同時恢復;
4.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有期徒刑、拘役執(zhí)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但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于主刑執(zhí)行期間。也就是說,主刑的執(zhí)行期間雖然不計入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權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間享有政治權利;
4.判處死刑、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期從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zhí)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例題】剝奪政治權利的內(nèi)容中不包含:( )。
A.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B.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職務的權利
C.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D.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答案】B。中公解析:根據(jù)《刑法典》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由此可知,B選項不正確。故本題答案為B。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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