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復習指導 > 公共基礎知識 >
2021-06-23 09:55:40 來源: 中公社區(qū)工作者考試網 成宬
“洞房花燭夜”作為人生三大喜事之一是很多人所期待的。但是當和自己心儀的戀人走入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時卻被告知已和他人辦理了結婚登記是個什么樣的感受,憤怒、悲傷、不知所措……生活中不幸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我們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一、“被結婚”侵犯了哪些人身權利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男女雙方(內地公民)應當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因此冒用他人身份進行登記就會侵犯以下人身權利:
1.姓名權
《民法典》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因此未經同意,假冒他人的姓名進行婚姻登記侵犯了受害人的姓名權。
2.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被結婚”行為會影響受害人真實的結婚登記需求,同時實際生活中有很多人忌諱配偶有過婚史,“被結婚”也會讓人名譽受損,社會評價也會有所降低。因此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譽權。
3.個人信息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guī)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在冒用他人信息進行婚姻登記的過程中,會使用受害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其他信息,因此構成了對受害人個人信息權的侵犯。
4.隱私權
《民法典》規(guī)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身份信息屬于個人的私密信息,則假冒他人結婚登記的行為也構成了對隱私權的侵犯
二、“被結婚”應如何維權
1.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
因“被結婚”收到的損害,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2.申請民政部門刪除錯誤登記信息
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刪除錯誤登記信息:可以向登記有誤的民政部門申請刪除,同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公安調查后,可以直接刪除錯誤登記信息。
如果民政部門不予刪除錯誤登記信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登記無效,責令民政部門刪除錯誤信息。若因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過錯導致受害人受到損失,也可以申請行政賠償。
(責任編輯:dly44891)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試題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yè)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