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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08:37:17 來源: 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政府
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出租屋管理員4名,公告如下:
一、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等記錄。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4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
越秀區(qū)光塔街道辦事處二樓(解放中路云臺里26號二樓)
(三)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打印填寫好報名表后,親臨現(xiàn)場報名。
聯(lián)系人:謝小姐 83380471 陳小姐 83315441
(四)應聘者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本;
2、學歷、學位證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2張;
4、計劃生育證明。
三、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面試和綜合考察的方式進行,擇優(yōu)錄取?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布招聘結果:
街道根據(jù)考試、體檢和考察的情況,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應聘人員對招聘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光塔街黨建辦申請復核。
五、體檢與考核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與政審(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或政審不合格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可依據(jù)綜合成績排名依次替補。
六、聘用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勞動用工手續(xù),合同期為一年。
七、工資待遇:按照街輔助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不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依法購買社會保險。
八、注意事項
1、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公告上職位要求的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2、由于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3、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越秀區(qū)光塔街黨建辦和光塔街來穗人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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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塔街道辦事處
2020年11月17日
原標題:越秀區(qū)光塔街出租屋管理員招聘公告 20201117
文章來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6919359.html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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