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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17:19:57 來源: 廣州市越秀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站
4.報考要求: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街道,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5.打印準考證:本次報名采用系統(tǒng)自動審核方式,審核通過后即可參加筆試;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持續(xù)關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及越秀信息網(wǎng)“通知公告”上發(fā)布的通知。
6.開考比例:招聘職位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達1:5才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統(tǒng)一命題,采取閉卷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時事政治、哲學、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及社區(qū)建設的有關內容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4.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開始在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將在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http://www.qgsydw.com)及越秀信息網(wǎng)(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考職位1:5的比例確定。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攜帶材料包括:《報名表》一式兩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簽名確認)、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鑒定、學位鑒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現(xiàn)場簽訂《考生承諾書》。
2.資格復審地址:報考職位所在街道(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面試對象。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即確定為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越秀區(qū)信息網(wǎng)及各街道辦事處公布。
(責任編輯: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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