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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5:25:06 來源: 嵩明縣人民政府
【導語】2019云南昆明嵩明縣慈善協(xié)會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11人公告現已發(fā)布,請及時查看公告內容,按照相關要求報考社區(qū)工作者考試。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的云南社區(qū)招考信息,中公社區(qū)考試網提供云南社區(qū)工作者考試內容、云南社區(qū)報考條件、云南社區(qū)工作者工資待遇等內容,祝愿所有社區(qū)工作者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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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嵩明縣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確保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到位,推動全縣民政工作實現高質量發(fā)展,根據《云南省民政廳、中共云南省委機構編制辦公室、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云民社救〔2018〕4號)和《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嵩明縣實際,嵩明縣慈善協(xié)會面向社會定崗招聘縣、鎮(zhèn)(街道)兩級社會救助經辦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原則。
二、 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崗位:縣、鎮(zhèn)(街道)兩級社會救助經辦人員;
(二)招聘人數:11人。其中縣民政局4人;縣委社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社工委)2人,鎮(zhèn)(街道)社會建設辦5人,每人只可選擇1個崗位報名,多崗位報名視為無效報名。具體招聘人數及崗位詳見《嵩明縣慈善協(xié)會2019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 招聘公告的發(fā)布和查詢
本實施方案通過嵩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過程中的有關通知和公告均通過嵩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發(fā)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因查詢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四、 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能吃苦耐勞,愛崗敬業(yè),服從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 熱愛民政及社會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 身體健康,具備履行社會救助崗位職能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 具有一定的社會救助業(yè)務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能基本掌握計算機操作應用;
5. 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學?萍耙陨蠈W歷;
6. 18周歲以上(2001年8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 具有嵩明縣戶籍或生源地在嵩明縣。
(責任編輯: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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