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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10:17:35 來源: 攀枝花市西區(qū)人民政府
2、面試
考生以“筆試成績×50%+履歷評價分數”確定面試資格。面試按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前,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人員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順序,由評委現場打分。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3、履歷評價加分
(1)取得民政部頒發(fā)的社會工作職業(yè)初級資格證書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取得中級資格證書的(折合后)加4分。
(2)截至招考報名日,擔任社區(qū)工作人員滿一年(按12個月計算)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滿2年(按24個月計算)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滿3年(按36個月計算)及以上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3)以上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4、總成績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履歷評價分數+面試成績×50%,按照從到低分進行公示。
四、體檢
街道辦事處組織總成績第一名考生到指定醫(yī)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聘用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攀枝花市西區(qū)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可進行遞補。
六、錄取
經公示、體檢沒有發(fā)現問題的,即予聘用。
七、生活補貼及待遇標準
生活補貼標準按攀枝花市西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村(社區(qū))干部基本報酬及黨員教育培訓經費的通知》(攀西府辦函〔2016〕27號)的相關規(guī)定工資標準執(zhí)行。
(責任編輯: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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