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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10:49:27 來源: 廈門市思明區(qū)政府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人員提供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最遲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試資格。
(六)已就業(yè)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戶籍要求為廈門市的,不含在廈門市的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
(八)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jiān)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九)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以上應聘人員3年內均不得報考我區(qū)編內或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
(十)應聘人員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廈門人才網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嘉蓮街道辦事處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督舉報電話:(街道)。
本招聘簡章由嘉蓮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廈門市思明區(qū)嘉蓮街道辦事處補充社區(qū)網格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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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思明區(qū)嘉蓮街道辦事處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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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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