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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17:04:53 來源: 海滄區(qū)人民政府
(四)下列情形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的,尚未做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擔任調解員的情形。
三、工資待遇
單位提供相關辦公設備等必要保障,調解員團隊按照每年30萬元以內的標準購買服務。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考試和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3日至4月15日。
2.報名地點:廈門市公安局新陽派出所(地址:海滄區(qū)新陽街道陽安路5號)。
3.提供材料:攜帶2張2寸照片、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體檢合格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聯系人:林謀光,聯系電話:。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法律常識及調解工作有關知識。
2.面試。筆試通過后,按1:2進入面試,如報名數量少于該比例,按實際數進行面試。
(四)考察、公示
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合格后,錄用名單將在進行公示。
原標題:2019年新陽街道警民聯調室關于招聘人民調解員團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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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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