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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09:53:20 來源: 青秀區(qū)人民政府網
(二)現場審核
時間: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按要求帶上相關材料到青秀區(qū)社區(qū)綜合服務中心(南寧市悅賓路1號)0606室審核。審核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全日制本科(大專)學歷畢業(yè)證(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訖);(2)《青秀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上本人近期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并按要求蓋章,一份供現場審核時使用,一份供用人單位資格復審時使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由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門審查蓋章;其他人員由現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會或人事檔案托管部門黨組織審查蓋章。
四、素質能力測試和體檢
(一)筆試
筆試主要包括黨務工作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政治等內容,不指定輔導用書,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參加筆試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核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青秀區(qū)政務信息網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青秀區(qū)政務信息網查看。筆試成績需達到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面試。每個崗位按照招聘人數1:3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三)面試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答。屆時將通過電話告知面試入圍人員相關事宜,未進入面試者,不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核驗。
(四)考察與體檢
1.考察。根據考生最終成績(最終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必須到達60分(含)以上)高低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由各用人單位對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員崗位入圍人選進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原件及蓋章的《青秀區(qū)黨建工作指導員報名登記表》。
2.體檢。體檢應到指定的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責任編輯: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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