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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11:36:38 來源: 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資格審查。鎮(zhèn)(街道)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鎮(zhèn)(街道)黨(工)委簽字蓋章后,連同報考資料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復審備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隨時取消資格。
(三)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
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黨建知識)、計算機操作基本知識及公文寫作,分值100分。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及筆試成績在澧縣先鋒網(wǎng)和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另行公布。
澧縣先鋒網(wǎng)址:
澧縣人社局網(wǎng)址/zwz25/
2.面試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
面試名單、時間、地點及面試成績具體見澧縣先鋒網(wǎng)和澧縣人社局網(wǎng)站公告。
3.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及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荚嚲C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再相同者,在競爭末位招聘計劃時以面試不去除最和最低分的成績確定排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
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
(四)體檢。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責任編輯: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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