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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15:14:27 來源: 瀘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六、報名和資格復審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到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由運管局人事監(jiān)察科統(tǒng)一受理。
(1)報名時間:2018月5月21日—5月25日。
(2)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報名地點:瀘州市龍馬潭區(qū)紅星村大通路182號(瀘州市運管局辦公大樓四樓人事監(jiān)察科)。聯(lián)系電話:,。
(3)資格復審
筆試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筆試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筆試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七、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微機操作、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微機操作、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微機操作、面試成績按4:3:3折算綜合總分。開考按擬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2比例進行,報名不足1:2比例時,按報名人數(shù)除以2確定開考實際招聘人數(shù)。面試人選按照筆試及微機操作總和成績從至低分,以實際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
(一)筆試
1、考試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政府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設在市運管局五樓會議室。
(責任編輯: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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