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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14:38:57 來源: 那坡縣人民政府網(wǎng)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F(xiàn)場報名人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相關學歷、資質證書的原件(經(jīng)驗證后退回)及復印件、1張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報名時填寫報名表,一個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雙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不受理報名);
報名地點:那坡縣百馬路黨校大院二棟四樓那坡縣口岸辦辦公室;咨詢電話:, 聯(lián)系人:許光權
(二)資格審核
通過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不少于1:3的比例確定開展面試工作,達不到此比例的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可降低比例進行開考,但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面試前將電話通知報考人員,請報名人員確保電話暢通。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一些崗位還需要進行體能或者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按要求到那坡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
(責任編輯: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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