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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2 16:00:33 來源: 烏審旗人民政府
(二)筆試
招聘職位數(shù)量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方可開考。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經(jīng)旗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取消或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1.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筆試統(tǒng)一使用漢語試卷。同一份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享受政策性照顧分值: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2.5分,并納入漢族考生錄取。
4.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政策性加分)。
(三)面試
1.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以招聘計劃的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最末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關注綠色烏審-烏審旗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烏審旗微信公眾平臺)。
3.崗位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政審和資格復查
1.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報考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以及蒙古族的錄用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政審(無犯罪記錄)和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最末一名出現(xiàn)并列的,對并列人員再次組織復試,根據(jù)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2.體檢醫(yī)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政審和資格復查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旗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具體實施,根據(jù)擬聘用崗位要求,對進入資格復查范圍考生的報名材料、檔案材料等進行復審,對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應在10日內(nèi)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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