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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5 19:05:55 來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
8、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工作經(jīng)歷等涉及時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7年11月5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10分;
2、復轉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5分;
3、“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5分,最高不超過10分;
4、在社區(qū)工作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2.5分,最高不超過10分;
5、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則加分。
(責任編輯: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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