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考試動態(tài) > 公告|大綱 >
2017-02-07 20:07:52 來源: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有關工作,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社工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崗位職責
1、工作地點主要在各鎮(zhèn)(街道)司法所,具體職位及人數(見附件1)。
2、主要職責:開展走訪和談心,準確掌握社區(qū)戒毒(康復)人員的基本情況;與社區(qū)戒毒(康復)人員簽定《社區(qū)戒毒(康復)協議書》,督促落實好協議內容;協助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分)站落實幫教、管控措施;協助做好幫教對象定期和不定期尿液檢測工作;對社區(qū)戒毒(康復)人員提供心理咨詢和輔導;開展毒品預防宣傳教育;規(guī)范文書資料和戒毒工作臺帳;完成上級交付的其他任務。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三)具有沛縣地區(qū)常住戶口;
(四)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1982年2月28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六)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本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沛縣漢邦路4號,縣人防大樓院內)。
3、報名時間:2017年2月17日至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須同時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址為:)。同時按要求下載并填寫 《沛縣司法局招聘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照6張。報名費100元。各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現場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責任編輯:jz11)
免責聲明:本站所提供試題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不涉及商業(yè)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