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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4 11:11:50 來源:
1.答案: C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因此B項不符。
法人代表一般指根據(jù)法人的內部規(guī)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chǎn)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chǎn)生法人代表。張先生并非被授權,所以他不是法人代表。排除A項目。
《民法通則》規(guī)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guī)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這里的張先生符合。因此正確答案為C。
法定代表在此語境下并不存在,屬于干擾項,D錯誤。
2.答案: D
解析:
日本學者在明治維新時期介紹歐洲法律文明時,把荷蘭語“buegerlykregt”評為“民法”。該荷蘭語詞在德語稱“burgerliches Recht”;法語稱“droit civil”;拉丁語秒“jus civile”。這些語詞原義均為“市民法”。故本題選D。
本題相關知識點:
日本學者在翻譯歐洲國家法律中的前述術語時,不直譯為“市民法”,而譯為“民法”,充分考慮了東方幅員遼闊的鄉(xiāng)村社會與歐洲以城市為中心的城邦社會的差別,以及由此而決定的對“市民”這一術語的不同理解。因為在東方社會 ,“市民”即“城市人”,是與“鄉(xiāng)村人”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并不具有一國“公民”的含義。“民法”一詞也為中國法學界所接受,自光緒三十四(1908)年起草“大清民律”以來,這個部門法就叫作民法,至今不易。
民法一詞來源于古羅馬的市民法。日本明治維新時代修訂法律從法語譯為日語“民法”。中國古代法律文獻原無民法一詞,有關錢、債、田、土、戶、婚等法律規(guī)范,都收在各個朝代的律、例之中,清朝末年至中華民國時期曾制訂“民律”草案,后經(jīng)修訂于1929~1930年分編陸續(xù)公布時改稱“民法”,這是中國法律歷史文獻上對民法一詞的第一次正式使用。據(jù)學者考察,我國法上的“民法”一詞系來自日本語中的“民法”。所以選D。
3.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則》第78條第3款:“按份共有財產(chǎn)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30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從法律效力上看,共有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是從共有權中派生出的一項權利,它是基于共有人對共有物的所有而對共有人所有權的一種法律保護。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是從租賃權中派生出的一項權利,它是基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租賃而對承租人租賃權的一種法律保護。盡管目前各國法律對租賃權的保護已呈物權化趨勢,但無論如何,租賃權畢竟還是只是基于合同而產(chǎn)生的一種債權。按照民法的一般規(guī)則,對物權的保護應優(yōu)先于對債權的保護。當物權與債權并存時,物權具有優(yōu)先于債權的效力。因此,共有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應具有高于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法律效力。本題選A。
4.答案: D
解析:
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人格權分為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一般人格權,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獨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嚴四方面;具體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隱私權、姓名權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查《民法》的基本理論。民法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事行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素的客觀情況。民事行為的生效是指已經(jīng)成立的民事行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認可的效力。也就是說,民事行為具備法定構成要素即為成立,其生效必須具備法定有效要件;生效的民事行為必定已經(jīng)成立,但成立的民事行為不一定生效。故A 項說法不正確,正確答案為A。
6.答案: D
解析:
生命健康權、親權和肖像權是公民所特有的權利,法人不享有;商標權是法人特有的權利,公民不享有,故正確答案為D項。
7.答案: D
解析: 不當?shù)美臉嫵尚杈邆淙棗l件:(1)取得利益無法律依據(jù)。(2)一方受損失,他方得利益。(3)兩者之間有直接因果關系。A項屬于無因管理,丙是自愿對自己財產(chǎn)的處分,不存在損失的問題。不選。B項不符合(2),故不選。C項乙只是接受償還,沒有利益,甲的行為才是不當?shù)美2贿x。D符合不當?shù)美娜繕嫵梢,應選。
8.答案: D
解析:
合同的主體是合同的簽訂雙方,合同的客體是合同的民事法律關系。題目中,乙方將合同權利、義務轉移給丙,由丙承擔合同權利、義務,丙成為了法律關系的主體,但甲、丙之間的法律關系仍為債的關系,客體沒有變化。故正確答案為D。
9.答案: C
解析:
民法中有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默認有效行為,在貨幣流通手段中默認為花費數(shù)額很小的錢款。
10.答案: D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不是指具體的個體人。故其享有的權利不包括生命健康權、親權、肖像權。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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