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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12:27:09 來源: 福州市永泰縣政府
(一)筆試:
根據有關規(guī)定,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招考比例不足1:3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數開考。
1、筆試時間、地點:2020年1月5日(周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內容:筆試試卷滿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綜合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法律知識等公共基礎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由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在永泰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
(二)面試:
1、面試人選: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參加筆試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地點、時間:待定。
3、面試內容:面試內容包含各職位所需的有關綜合知識,以及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4.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民政局共同組織實施,主要考核各職位所需的有關綜合知識,以及語言表達、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最低合格分為60分,若進入面試人員小于或等于崗位數,則面試成績至少70分以上。
5、面試評委:面試工作共設7名評委,面試評委由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規(guī)定隨機抽選組成。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各占50%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分數高者優(yōu)先)。參加體檢的人員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由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安排,集中前往縣級及以上指定綜合醫(y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指定醫(yī)院應根據體檢標準出具結論。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異議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仍不合格,或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所造成的空崗,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調劑遞補
各崗位確定體檢人選之后,若有無人報考崗位,可從有調劑意愿,且綜合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自愿選擇調劑到空余崗位。
(責任編輯: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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