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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7:55:04 來源: 張家港廣播公眾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5.其他原因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時間和地點:
1.現(xiàn)場報名時,須由本人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大學和工作期間所獲各類榮譽等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寸彩色同底證件照2張,戶籍尚未遷回本鎮(zhèn)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還須出示父母雙方在本鎮(zhèn)的戶籍。
2.報考人員須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并對照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資格證書及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凡有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和錄取資格。
3.報名時間:
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
4.報名地點:塘橋鎮(zhèn)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塘橋鎮(zhèn)政府大院西四樓412室)
5.咨詢電話:
四、招聘考試
1.本次招聘設筆試面試。筆試占40%,面試占60%。
2.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3.筆試(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筆試(面試)總成績的50%為合格分數(shù)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計劃錄用數(shù)3倍的數(shù)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足錄用數(shù)3倍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折合分,與面試成績折合分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的總成績。以上成績、折合分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政審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再相同則加試)。
5.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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