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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3 20:17:28 來源:
一、公示時限為5個工作日,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有關(guān)反映和舉報材料,須在公示截止時間前送達縣委基層辦。
二、公示期間,單位或個人均可以書面形式,對公示對象,向縣委基層辦提出意見,反映或舉報公示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的應(yīng)署真實姓名、單位和聯(lián)系地址。凡匿名反映情況,無確鑿證據(jù),或查無實據(jù)的,不影響任用。
三、受理部門:和靜縣委基層辦 聯(lián)系電話:
通信地址:和靜縣黨政辦公樓5樓縣委基層辦
郵政編碼:841300
原標題:和靜縣2016年考錄社區(qū)事業(yè)崗擬錄用人員公示
下載>>>
和靜縣委員會組織部
和靜縣委員會基層辦
2016年10月24日
標簽:
(責任編輯: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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