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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7 23:34:37 來源: 昆明人才網(wǎng)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合格分數(shù)線及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的確定及公示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不進入最后考試總成績)?荚嚳偝煽兒细穹謹(shù)線為60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二位?荚嚳偝煽冊诶ッ魅瞬啪W(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2.考試總成績經(jīng)公示無異議,依據(jù)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考試人數(shù)1: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和政審人選。因體檢、考察和政審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如果出現(xiàn)兩名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若筆試分數(shù)還相同,則按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若以上三項均相同,則進行加試。
(責任編輯:j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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