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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1 14:13:10 來源: 朝陽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四、招考辦法
(一)發(fā)布公告
公告時間: 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在朝陽區(qū)考試鑒定中心網(wǎng)站()和朝陽區(qū)朝外街道辦事處政府網(wǎng)站()上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和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
(具體時間: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報名和資格初審地點:朝外街道辦事處組織科A305室(朝外芳草地北巷5號院,陳經(jīng)綸中學游泳館東側)
報名要求及所需材料:考生必須如實、完整的填寫報名表,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報名表見附件,照片可直接打印),填好報名表后,考生持報名表、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需由報名人員在學信網(wǎng)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方可取得參加筆試資格。
(三)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上午9:30
筆試地點:朝外街道辦事處B302會議室
筆試內(nèi)容:政治常識、社會建設知識、朝陽區(qū)區(qū)情、朝外街道街情及從事社區(qū)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等。筆試采取百分制形式。
筆試結束后,由朝外街道辦事處確定筆試合格線。結合用人需求,按照不低于筆試合格線的要求,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面試人員。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13:30
面試地點:朝外街道辦事處二樓會議室
(責任編輯: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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