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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09:00:21 來源: 清流縣人事考試網(wǎng)
四、考核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量化考核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量化考核
1.量化指標:分為基礎部分和附加部分。
2.考核方法: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基礎分得50分。附加分主要為工作經(jīng)驗:工會工作經(jīng)歷為在鎮(zhèn)街及以上工會工作或企事業(yè)單位擔任工會委員以上職務,工作時間滿一年的加1分,滿兩年的加2分,滿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由縣級以上工會提供證明)。專長特長:專長特長特指表演藝術類、體育學類、會計與審計類、文秘類、法學類,有上述特長的加3分(加分以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為依據(jù))。以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書、證明為評分依據(jù)。通過初步資格審核的報名者,應于2016年11月中下旬到清流縣總工會參加量化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隨帶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考核后復印件留存。
(二)面試
1.三明市、縣總工會組成考核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復核,復核合格的,根據(jù)量化考核成績(含基礎分和附加分)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組織面試。
2.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量化考核工作全部結束后公布。
五、體檢
根據(jù)報名人員的量化考核得分與面試得分累加所得的總分情況,各職位總分第一名者進入體檢。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如體檢不合格的,按總分高低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張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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