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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18:41:44 來源: 思明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面試
面試人選從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通過者,由招聘單位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通過資格復核人員名單在思明區(qū)地稅局網上發(fā)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總分當天公布在考場外公告欄上,應聘人員也可登錄思明區(qū)地稅網查詢。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招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qū)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由應聘人員在區(qū)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y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yī)院)中抽取復檢醫(y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等原因部分項目不能參加體檢的,可申請延期體檢,但應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責任編輯: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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