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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14:57:01 來源:
(三)考試辦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成績?yōu)楣P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筆試主要內(nèi)容為社會學、社會工作、社區(qū)工作、行政能力、勞動保證法、法律常識以及時事政治等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加分規(guī)定: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服務期為1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yè)生。指參加國家和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服務期1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廈門戶籍的高校畢業(yè)人員或廈門生源高校畢業(yè)人員。
(2)從我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廈門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轉業(yè)、復員士官加6分 服役滿6年至8年的復員士官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復員士官加2分;榮立二等功以上轉業(yè)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榮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獲得優(yōu)秀士官和優(yōu)秀士兵榮譽稱號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qū)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xù)完成學業(yè)的,畢業(yè)后2年內(nèi)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應征入伍,退役后2年內(nèi)加5分。本項加分可累計計算,但累計最高不得超過10分。
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從我市應征入伍,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xù)完成學業(yè)的,畢業(yè)2年內(nèi)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應征入伍,退役后2年內(nèi)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加分僅限于筆試卷面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如實填報,并向濱海街道辦事處提供相應的加分證明等材料,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2.面試
面試人選從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不足1:5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濱海街道辦事處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通過者,由濱海街道辦事處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zhì)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通過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發(fā)布在海峽人力資源網(wǎng)、濱海街道辦事處網(wǎng)。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shù)據(jù)、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shù)點后兩位。
綜合總分當天公布在海峽人力資源網(wǎng)、濱海街道辦事處網(wǎng)。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按綜合總分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重新進行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濱海街道辦事處組織到指定的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濱海街道辦事處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濱海街道辦事處在得知體檢結果后如有疑義,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由區(qū)非在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由應聘人員在區(qū)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從具有資質(zhì)條件的醫(y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yī)院)中抽取復檢醫(y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等原因部分項目不能參加體檢的,可申請延期體檢,但應與濱海街道辦事處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3.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并由濱海街道辦事處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濱海街道辦事處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保留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起算)。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nèi)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由濱海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報區(qū)非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該崗位且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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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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