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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2 09:28:46 來源: 鎮(zhèn)海人才網
原標題: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區(qū)范圍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人員7名左右(聘用),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城區(qū)社工(6名左右)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寧波市六區(qū)戶籍且居住在莊市(以房產證為準);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農村社工(1名)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2)大專及以上學歷;
(3)勤勇村戶籍(到勤勇村工作);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辦法
1、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3月11日—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組織辦(莊市兆龍路769號,莊市街道辦事處二樓)。
(3)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現場報名,接受資格審查。或將上述材料電子版及報名表(見附件)發(fā)送至郵箱:,郵件主題為“社工+報考崗位+姓名”。
2、筆試及面試。街道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類知識(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60%)。
3、體檢。根據總成績高低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4、正式錄用。體檢合格者由街道統(tǒng)一分配崗位,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憑畢業(yè)證書正式錄用,簽訂勞動合同。
聯(lián)系人:羅老師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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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zhèn)海區(qū)人民政府莊市街道辦事處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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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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